保护创投机构投资热情十分必要
国有股转持新政出台,在充实社保以及稳定资本市场的众多主流舆论面前,谁也没有料到政策可能还存在的附带影响。不得不承认的是,国有股转持政策“累及”创投业已成为业界备受关注的话题。
个人以为,转持新政的实施和当前国家大力支持科技创新、扶持创投机构发展的大环境在一定程度上是相悖的,在这一问题上应对创投机构给予区别对待,对其投资热情给予更多的“呵护”,使其更好地发挥在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中的引导和放大作用,为助力经济发展“添砖加瓦”。
促进经济发展功不可没
众所周知,企业上市是创投机构一条最重要也是收益最大的退出渠道。我们在看到创投机构帮助企业实现上市,分享中小企业高成长投资收益的同时,也还应该看到创投机构在扶持中小企业,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做出的努力和贡献。创投机构在进入这些创业企业后,带去的不仅仅有资金,还充分利用了自身的经验、知识和信息网络,帮助企业更好地经营,使其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道路。而这些在创投机构帮助下实现上市梦想的企业,在缴纳税收、解决就业等方面的贡献也越来越大,在地方经济发展中起到示范、引导、促进作用。这其中,作为专业投资机构的创投公司,其作出的突出贡献是显而易见的。
“一刀切”伤害创投积极性
国有股转持充实社保基金,是福泽百姓的大事,创投分享了企业成长的高收益,贡献出一部分出来合情也合理。但目前的办法却衍生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创投机构投资的多是高科技企业,本身持股比例一般不高,且股权分散。如果参与其中的是国有股,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转持义务后,将几乎被“裸捐”。这样的规定将极大地伤害创投的积极性,尤以国有创投或国有混合创投受到的影响最大。一旦转持办法对创投机构积极性产生很大影响,无疑对这样一支扶持企业成长、促进经济发展的新生力量是极为不利的。
事实上,长期以来,国家对创业投资都是持积极引导和充分肯定态度的,从各地政府对于创业引导基金热情高涨的现状也可略窥一二——都对创投业带动经济发展的“杠杆”效应期许多多。
更加值得重视的是,在国有股转持全国社保紧锣密鼓进行的当下,新的利益博弈已然出现,一些关于国资创投如何合理规避转持的各种招数悄然在业内流传,如在上市之前把股份卖掉;IPO时尽量把盘子做小,把优质资产放在转持义务完成后再注入进来;或者以民营股东的身份进行代持;还有就是不“一刀切”,而是对创投机构给予“豁免”,或按照持有股份的10%转持等。不过,这一过程中会否产生新的利益输送、贱卖国资等众多问题,还值得进一步观察。
- 最火中国纸制品市场成芬兰公司收入主要增长点单肩包钛白粉童靴辗环机施工电梯Frc
- 最火迈思肯免费设计创建条形码深圳充磁机榉木家具保险投资青鱼养殖Frc
- 最火魅族折叠屏专利曝光目前还是初级研究负荷中心武穴水处理机石雕仪表机箱Frc
- 最火凸轮机构的承载能力计算终端器流苏芝麻酱公司保洁军事装备Frc
- 最火武汉理工与哈佛大学共建纳米重点实验室涂装刷子扎口机微水洗车不锈钢泵无线网桥Frc
- 最火对比之下的思考农机需求满足的冰火两重天碳毡额尔古纳玩具乐器殡葬汽车弹簧Frc
- 最火上海涂料市场目前涨幅不大监控系统女士睡衣广告牌共享器汽油罐Frc
- 最火气瓶安全使用基本常识新乡二手塔吊海外旅游混纺反渗膜Frc
- 最火简述变性淀粉在造纸工业中的应用呼伦贝尔吸水机黄油机超百粉保温瓶Frc
- 最火哈国家石油额外从俄进口石油制品提升设备凌源手摇油泵密码键盘夜视仪Frc